重溫過往的美好《閃電男孩的輝煌年代》
二次世界大戰於一九四五年結束,五○年代是美國戰後著名的嬰兒潮,你知道的,大兵回家沒事幹,當然只能幹那檔兒事。六○年代後期,嬰兒潮的孩子在安逸的背景成長,開始反這反那的學生運動,進而造成社會運動。七○年代屬於鮮花與大麻的嬉皮、爆炸頭以及迪斯可。八○年代有的是表面的浮華與誇張,九○年代後的科技大爆炸使得人類什麼都有,卻也越來越不知滿足……。
五○年代的確是美國史上最令人稱羨的時候,只要有了大房子、大車子、大冰箱,凡是「大」開頭的東西,就可以心滿意足。比爾‧布萊森就是生於這個輝煌的年代。
如同海綿寶寶之於現在的孩童一樣,比爾‧布萊森小時候最流行的就是超人、XX俠這些亂Marvel一把的超級英雄,想當然爾,書裡的比爾‧布萊森也想像自己是一名外太空來的「閃電小子」,有能力以X光眼招來一場及時雨,或讓某個討厭的餐廳服務生化成一縷細煙……。好啦,不管哪個年代的小孩都會幻想自己是厲害的角色嘛。
小孩子看待事物的視角總是很有趣。閃電小子的鐵公雞父親有天帶他們全家開車去迪斯奈樂園玩,他居然會幽幽地問母親:「我得了白血病嗎?」或著是硬到咬了下巴會斷裂的糖球,當時的孩子也會覺得很是划算,因為這麼大一顆糖球可以在你嘴裡滾上三個月,而舌頭也會隨之變換成各種奇妙的顏色。
比爾‧布萊森看似嚴肅卻幽默的口吻讓我咳嗽連連,一直看到「當米爾頓先生下水往跳台遊過去時,岸上已經紛紛傳言有個長得很像高飛狗的瘋子打算跳水。」這種段落一直讓重感冒的我噗嗤發笑,我懷疑我會因為這本書而嗆死自己。
抹抹鼻涕口水越看越隨著時代前進,單純的快樂也漸漸變質,科技在進步,人心也越來越難滿足。我們終究背離了那個年代,只能在老電影或誰的回憶錄裡看到那種簡單與美好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