搖滾之於我
搖滾之於我,即便是當年寫論文的餘毒,上古的毒素遲遲排不出體內。我想我的論文也許是有關搖滾樂與社會互動的關係之類的題目,當年結構之巧妙,
連普爸都叫好,寫出來是狗屁不通,然而過程中卻讓我有理由聽到很多很妙的東西。那年也修了凱雅老師的課,除了搖滾也聽了爵士與藍調,眼界有開闊。記得七月
面試唱片行老闆的時候,他說聽搖滾樂的人總是以為自己已經聽很多了,等到後來跳脫出搖滾以後,才會知道自己以為的音樂是多麼的微不足道。
雖然現代的搖滾我聽,但總是覺得少了什麼,說滄桑好像少了點飄零感,說前衛又好像只是譁眾取寵。我遙想起六、七零年代,1966年噓聲不斷的亞
伯廳、1967年燃燒慾望與高潮的蒙特婁音樂祭、1969年惡名昭彰的亞摩特音樂節……。我想,搖滾樂的出現是對一個年代的批判,反應在音樂上而已,我很
歡喜搖滾樂打開了我聽音樂的新的可能,只是也許震撼不比上個世紀而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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